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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耳田心 第73章

??“我的包,我的包…”见他要抱她走,急急提醒包没拿。    ??又抱着她折回衣帽间拿包,两人才匆匆乘电梯下楼。    ??作者有话要说:521,你们继续快乐!    ??第34章    ??扫墓的这天早上,施越被闹铃闹醒,她睁睁迷糊的眼睛去找声源,发现是程毅的手机在响,而他,却不在声旁。    ??闹铃被按掉后,她渐渐听清了周围的声音。    ??程毅在浴室洗澡。    ??出来时,施越依然紧裹着被子半眯睡觉,听到有拖鞋在地板上的声音,她揉揉眼睛去看程毅,他正在穿衣服。    ??“今天不是周末吗,怎么那么早就起来了?”她带着不太清醒的语气问他。    ??“出去办事,下午回。”他解释了一下。    ??施越半支起身子,她看看窗帘,遮的很严实,但外头的风一直呼啸的可怕。    ??“今天有点冷,风大,你穿羽绒服吧。”说完,她又困了,打了哈欠赶紧躺下。    ??程毅看她懒洋洋的样子,扣好衣服半撑在床上跟她闹了一会后,才走了。    ??他没有穿羽绒服,一身黑,黑色衬衫,黑色线衣、大衣,还有黑色的皮鞋。    ??天越冷,程毅的皮肤就越显白,青色的血管和黑眼圈无处遁寻,程汐见他淡淡冷漠的态度,也不想多说什么。    ??“吃点儿。”程汐给他带了一份早点,是胡同口那家。    ??何宇开车,程汐坐在一旁,手中是一束白菊,程毅靠在后座,看着车窗外的灰色风景。    ??北京的今天,阴天,温度1c,东北风4级。    ??墓地在城郊的一处陵园,他们到时,程启文已经在风中驻足了很久。    ??程毅跟在何宇他们身后,插着口袋往罗琳的墓地的走。    ??“爸,我们来了。”程汐和何宇喊了一声程启文。    ??程启文点点头,往他们身后看去一眼,到底是有些不满,“还知道来。”    ??这话,有怪程毅的意思,他十年里没有来过这。而再次看见罗琳的照片时,程毅儿时的记忆开始从水阀里迸出。    ??他有十八年,没有妈妈了。    ??程毅的眸子依然很冷,站在程启文旁边,他已经不是当年的毛头小子了,个头也超过了他。    ??“这地儿,我还没资格来了?”他回眸对上程启文的目光。    ??程启文先前已经扫过墓,跟这个亡妻说了心里话,面对程毅冷傲的态度,他内心里只觉得混账,背着手,一声不吭走到了一旁,将位置让给他们。    ??十年没来看罗琳,程毅知觉自己的不对,可又有什么错,他从未忘记母亲的一言一行,也永远记得她唤他的每一声。    ??程汐将花摆在墓碑前,罗琳在生前,最喜欢的花,就是很普通的白菊,像她这个人,高洁、善良。    ??“给妈磕个头,说说话吧,都十年了。”程汐拍拍程毅的肩头。    ??他双膝跪地,双手合十,向母亲叩了三个头。    ??何宇和程汐在先前已经叩过,他们走到程启文身边,将那一方空地,留给了程毅。    ??他的母亲,不是北京人,是从遥远的江南小镇考到北京来的。罗琳十九岁时认识了程启文,她读中文系,比程启文小了三岁,认识学政法的程启文时,他已经快要毕业,但不妨碍两人坠入爱河,罗琳毕业后,他们就结婚了。    ??看着罗琳的照片,程毅用拇指抚了抚墓碑上的灰迹。    ??“对不起。”他的声音微不可闻,被风吹散。    ??罗琳的那张照片,是十八岁时的她,留着一头齐肩的中发,笑起来时,眼梢永远是勾着的。    ??程毅长得很像罗琳,一双眼睛,得到了遗传。    ??所以程启文,不喜欢和他对视。    ??拍走膝盖上的灰,程毅驻足墓碑前,再次看了看罗琳。    ??有来世,程毅希望罗琳不要再来北京。    ??他回头的一瞬,一阵狂风袭来,白菊的花瓣被吹的漫天飞舞,苍白的天幕上层层乌云笼罩。    ??程毅插着口袋,走到他们身边,眼都未抬,率先走下台阶。    ??“混账东西。”程启文看着他的背影,摇头斥了一声。    ??程汐在心里叹气,何宇牵着她的手,跟在程启文后,一起往停车的地方走。    ??那句混账东西,他有听见,也知道程启文为何骂他。    ??只是,他配吗?    ??程汐走到车旁,程毅点了根烟在吸烟区抽,她走了过来。    ??“你一大早看到他,不知道喊一声啊?”程汐摇摇头。    ??他抽着烟看程启文和何宇说话,何宇恭恭敬敬的神情,才倒是亲儿子做派,不禁让程毅好笑,“指望我像你老公这样给他当宝贝儿子,那是不可能的。”    ??“都多少年了,你还计较呢?我都不想那么多,归根结底,他都是我们父亲。”程汐好说歹说,又来说一次。其实这些年,她真的跟程毅提这些提的不多,生怕他一狠心,就留在英国一辈子了。    ??“我有你,有奶奶就行了。”程毅摸了摸姐姐的头,烟气顺着嘴边往外冒。    ??程汐锤了他一胸口,“没大没小的!”    ??返回市区,天空下了小雨,轰隆隆的声音,预示着一场暴雨的来临。    ??程毅回到家里,施越最常穿的一双鞋不见了。    ??而冰箱上,留了一张纸条。    ??「学菜去了」    ??字迹依旧和第一次看的一样,她好像很喜欢给他在冰箱上留字条,显得很有仪式感。